新闻中心
NEWS CENER
09
2024
-
05
牛盾:国际社会关注的几个农业热点问题
作者:
牛盾
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世界政治多极化的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将继续发展,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将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应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三农工作放在国际大形势下和大环境中去考虑,全面正确地把握国际形势发展的新特点,高度重视国际社会关注的农业热点问题,认真深入地研究应对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应对预案,确保农业与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为世界农业和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
我在从事三农工作和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实践中,对国际社会关注的部分农业热点问题做了长期跟踪和比较研究,得出了一些基本看法,供参考指正。
世界粮食安全
1996年11月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在第二次世界粮食首脑会议上对“粮食安全”内涵作出最新表述:“只有当所有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在物质上和经济上获得足够、安全和富有营养的粮食来满足其积极和健康生活的膳食需求及食物爱好时,才实现了粮食安全。”在这次会议上,中国政府向世界承诺,保证实现中国的粮食安全。
当前,国际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全球化粮食危机快速蔓延,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国际社会的一些观点和主张
1.认为粮价上涨是生物质能源迅速发展所致
联合国粮农组织认为,目前各国的生物燃料发展计划将使食品价格上升10%-15%。
在世界各方众说纷纭的情况下,我认为中国应辩证看待、审慎发展生物能源,应该坚持走中国特色道路,可以用农业废弃物生产生物质能源。
2.认为粮价上涨主要是由于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大国食品消费需求快速增长所致
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消费粮、肉、蛋、奶是世界上任何一国国民耐以生存的权利。与发达国家粮食高消费相比,中国人均粮食消费水平并不高,而是在正常范围内。
欧美国家过度消费粮食,营养过剩,导致疾病增多,浪费了农产品和卫生医疗资源。
3.认为粮价上涨是由于出口补贴、出口限制等扭曲的贸易政策所致
长期以来,发达国家的巨额农业补贴严重扭曲了农产品的生产与贸易,抑制了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发展,导致许多中小发展中国家的粮食自给能力严重下降。
另外,2009年初以来,一些国家为保证本国粮食供应,稳定市场粮价,采取了鼓励进口、限制出口的贸易措施。一些国家对此持批评态度,认为这些措施会阻碍国际农产品市场粮食的流通,使供求关系更加紧张,进一步推高国际粮食价格。但是,以阿根廷等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则认为,这些措施能够起到稳定国内粮价、保护国内粮食市场和消费者利益的作用,是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高补贴农业环境下所能采取的应对措施。
国际上针对中国粮食安全问题的非议和我们的观点
1.认为中国人口多,经济发展快,所以粮食需求增长快
美国地球政策研究所所长莱斯特·布朗说:“中国可能被迫成为一个粮食进口大国。”此人一直唱衰、抹黑中国,但事实说明,在粮食供给、生态环境支撑、粮食进口等方面,他总是不能准确地预测。
2.认为中国对粮食实行出口限制,不利于世界粮食安全
中国用占世界9%的耕地,占世界6%的淡水资源,却生产出了占世界25%的谷物,解决了占世界20%人口的吃饭问题,这是对世界粮食安全做出的重大贡献。中国粮食自给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粮食等农产品进出贸易一直正常发展。中国粮食的进出口,主要是为了年度丰歉调剂和品种余缺调剂,贸易依存度很小,不会改变全球粮食供求格局。
3.认为中国在非洲等海外地区“屯田”,掠夺别国粮食资源

2014年6月16日会见乌干达农牧渔业部长特雷斯·布坎南扬迪
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对非洲发展中国家极其重要。为了实现全球减贫目标和维护世界粮食安全,就必须帮助非洲国家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中国政府积极探索农业境外发展援助工作,利用自身优势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提高农业技术水平和粮食生产能力,为世界粮食安全和缓解消除贫困做出了贡献,也为解决世界和平与发展问题做出了贡献,并得到了广大非洲国家的好评。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主要采取了以下方式对非洲国家进行农业援助:
一是通过输出技术进行援助,比如提供优良品种、农业装备、组装配套的农业实用技术。二是派出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三是建立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目前在不同的国家已经建立了20多个。四是积极开展联合国粮农组织“粮食安全特别计划”框架下的“南南合作”。五是继续探索其他双边或多边合作方式,包括资金援助,人力资源培训开发,食品无偿援助等。其目的就是提高非洲国家的农业生产力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他们自己解决粮食安全和摆脱贫困的能力。这样做的结果,不仅使非洲国家受益,而且也为建设和谐世界创造了条件。
中国政府历来主张对非农业援助决不能有任何附加条件,不能通过所谓援助来控制非洲国家的市场和民族产业,不能让非洲国家永远依靠发达国家的粮食、食品和资金而难以自立自强和自我发展。这是中国政府在处理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上,与西方发达国家最根本的区别。
生物质能源
生物质能源基本概念
生物质能源是太阳能以化学能形式储存在生物质中的能量形式,它以生物质为载体,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可转化为常规的固态、液态和气态燃料,替代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可永续利用,具有环境友好和可再生的优点,发展潜力巨大。
生物质能源产业概况
生物质能源产业广义上是指利用生物质资源为原料,生产生物质能源的一门新兴产业,具有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的特点。狭义上是指生物液体燃料生产和生物质发电(发达国家生物质气化、生物质成型都是为发电服务的)。
1.国内情况
中国的生物质能源产业起步虽晚,但发展很快,沼气应用规模和技术均走在世界前列。秸秆能源化及生物质发电、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研发等取得了重要进展。
从发展前景来看,中国每年产生农作物秸秆近7亿吨,畜禽粪便近30亿吨,农村生活垃圾约3.6亿吨,开发可再生能源资源大有潜力,大有作为。
中国有成熟的酒精(乙醇)生产技术和大规模的酒精(乙醇)生产能力,具备发展燃料乙醇的技术基础。从技术路线来说,主要有三条:一是粮食乙醇。以陈化粮为原料,进行乙醇生产,按国家标准10%的添加比例,开展车用乙醇汽油的销售。二是非粮乙醇。以木薯、甜高粱为原料生产乙醇。三是纤维乙醇。又称第二代生物质燃料。虽然利用的是甜高粱、甘蔗等的茎秸秆,但是主体为糖转化,仍然为第一代生物乙醇。我国在863、973等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中,支持纤维素制取燃料乙醇的技术研发。
2.国际情况
开发生物质能源,已成为不少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欧盟以油菜籽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
美国和巴西正在寻求建立燃料乙醇的全球生产标准,以期今后燃料乙醇成为像石油一样的商品,在全球广泛销售。日本、加拿大、印度等竞相加入这场比赛。
生物质能源的发展,与世界金融形势、原油价格关联紧密。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全球原油价格暴跌,使燃料乙醇加工业面临较大的危机和挑战。

在FAO出席第40届大会并致辞
发展生物质能源的主要观点
从国内来说,中国坚持统筹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不以牺牲粮食安全为代价换取能源安全,走有中国特色的生物质能源发展道路。
1.把握正确原则。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不与农业发展争夺自然资源。不给农业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压力和影响。严格控制用玉米、油料产品生产生物燃料,鼓励利用秸秆和适度发展非粮能源作物生产生物燃料。
2.明确发展重点。始终坚持充分利用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生产生物燃料;大力发展农村沼气,促进秸秆气化、固化技术的开发应用,大力推广节约型技术、节煤省柴灶、风能、水电、太阳能。
3.制定相关政策。应该出台政策,适当限制发展粮油生物燃料,适度发展能源作物,大力发展第二代生物燃料。
就国际而言,近年来生物质能源问题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发展生物质能源有许多潜在利益,包括增强能源安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加农民的收入和就业机会。
生物质能源产业的兴起,也使人们产生了种种疑虑和关切,担心其在粮食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可能影响粮食安全。联合国粮农组织认为,发展生物质能源将大量消耗谷物,造成食品价格上涨10%-15%。在世界粮食安全高级别会议上,不少与会者甚至呼吁停止生物燃料生产。但也有人认为,粮价上涨受许多因素影响,如投入品、包装、运输、销售成本的上涨;生产大国遇到干旱等自然灾害减产,使粮食库存下降;肉、蛋、奶需求增加导致饲料粮需求增加等。
二是对生物环境的影响。支持者将粮食乙醇标榜为绿色能源。反对者却认为,生产乙醇将减少生物多样性,加剧土地侵蚀;对水资源消耗大,如处理1吨甘蔗需要3.9吨水,并释放二氧化碳。
三是关于净能比的问题。净能比=输出总能量/输入总能量。能量投入包括种植作物所需的花费,以及加工转化所需的蒸汽、电力、天然气和石油等。生物燃料是否具有能量投入产出的合理性,一直是争论的焦点。
持反对意见的学者认为,在一般生产工艺中,燃料乙醇的净能比小于1或勉强持平,也就是说,乙醇燃烧所释放的能量,甚至不足以用来补充生产乙醇所消耗的化石能量。
支持者则认为,乙醇产品的确能在较为合理的能源结构中得到一个净收益。用国内丰富的煤炭和天然气资源能够有效地把粮食转化为一类可替代石油的液体燃料。
各国高度重视第二代生物燃料(纤维素基)的开发。但是,第二代生物燃料还处于研发阶段,至今还没有一家工业化规模的纤维素乙醇生产企业。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家位于前列,秸秆乙醇技术水平已接近产业化。
汽油价格上涨对生物乙醇发展有利;而原油价格下跌,生物能源发展则会受挫。
全球气候变化与节能减排
气候变化是指由于人为活动排放温室气体造成大气组成变化,从而引起全球气候系统发生变化的现象。
2007年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评估报告指出,近百年来,全球平均气温升高了0.74°C,预计未来100年仍将上升1.1°C-6.4°C;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从工业革命前(1750年)的280ppm上升到2005年的379ppm。全球气候变暖已经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
节能减排主要是指能源节约和污染物减排。节能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中国所提到的减排主要是指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₂)等污染物减排。
国际社会的主要观点和主张
与一般环境问题相比,气候变化问题的特殊性在于它已超出了环境或气候领域。气候变化谈判涉及能源利用、农业生产等经济发展问题,其实质则是争夺未来在能源发展和经济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欧盟国家基于试图从政治上引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从减排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的考虑,单方面承诺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和一次能源消费量比1990年减少20%,可再生能源在总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提高到20%。
美国、澳大利亚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理由是没有对世界所有排放大国规定数量限制的减排义务。
日本、加拿大、俄罗斯虽然批准了《京都议定书》,但对第二承诺期继续承诺量化目标持观望、消极态度。
发展中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基本立场是一致的,但分歧也逐渐呈现。
小岛国和易受气候变化灾害影响的国家希望所有国家参与减排行动(如果冰川快速融化,小岛国可能被淹没)。
中国、印度、巴西、南非等处于工业化发展阶段的新兴发展中国家强调保护其发展权益为首要目标。因为这几个有相当发展后劲的国家工业化起步晚,发展的时间短。
石油输出国则担心应对气候变化会影响其石油出口利益,对减缓气候变化持消极态度,极力拖延谈判。
尽管各国都以“保护全球气候”的面目出现在各种谈判桌上,但各国都以“自己尽可能不承担或少承担实质性减排义务,而同时又要求别人尽可能多承担实质性减排义务,充分利用公约和议定书的条款为本国谋取最大利益”为谈判目标。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是公平、正义、建设和谐世界的原则,也是世界各国共同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始终坚持既定的原则和立场,特别是努力实现我国明确提出的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的目标。
农业领域如何应对气候变化
农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我认为重点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在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大力普及农村沼气,发展秸秆气化、固化,开发太阳能、风能、微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以农业废弃物和非粮能源作物为原料的生物质能源,以替代化石燃料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加快省柴灶、节能和节煤炉的升级换代,推进农业机械节能,降低化石能源消耗。转变生产方式,减少农田和畜禽养殖的甲烷和氧化亚氮的排放,推广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实施禁牧休牧,退牧还草,增加农田土壤、草地、林地和各种植物的碳汇。
在适应气候变化方面,进一步优化优质农产品区域布局和农产品种植结构,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防御能力,减少农业生产的灾害损失。培育一批高产、优质、抗逆、抗病虫害的新品种。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监测预警,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和减灾的能力,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农产品地理标志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推进,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各国均力图充分发掘和利用自身比较优势,以巩固和提高本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在此背景下,农产品地理标志作为保护农业知识产权、促进农产品贸易的重要手段,在世界范围内受到普遍关注。
地理标志概念与内涵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MTRIPS协议)在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地理标志是指其标示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地域内,或来源于该地域中的某地区和某地方,该产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
按照2007年12月25日中国农业部发布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就目前的情况看,国内外对地理标志概念的规定不完全一致,但内涵基本相同。
地理标志可以用三句话描述:既是产地标志,也是质量标志,更是知识产权。地理标志是一种具有地域特色,具备独特品种特征,有历史传统的特色产品,是一种有别于商标的特定领域的知识产权形式。
在中国,地理标志作为知识产权,很多人还很陌生,但地理标志产品对公众来说,又是接触最多的产品。通俗地讲,地理标志就是用商品的地理来源名称标示商品特性及声誉的标记。在国际上,地理标志被广泛运用于农产品及食品、传统的工业产品和手工艺品等诸多领域。
对地理标志进行法律保护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产品所具有的特性及声誉与其来源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有不可替代的关联性,因而具有独特的市场价值。
原产地的概念和内涵
原产地,指产品的产地来源。与国际贸易相关的原产地主要有两类:一是世界贸易组织《原产地规则协议》项下的原产地及其规则制定;二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项下的原产地域产品名称权保护。世界贸易组织原产地规则所称的原产地,指产品的原产国,它主要说明产品来自哪个具体的国家,与产品生产的地理条件、品质和特性无关,又被称为产品的“经济国籍”。《关贸总协定》于1958年对原产地表示方式做了统一规定,即制造或生产,“made in”。如:中国制造“made in China”、美国制造“made in USA”、英国制造“made in UK”等,一直沿用至今。
原产地产品名称权保护,又被称为地理标志保护,是对某一产品的原产地域环境、品种、生产工艺和产品独特品质、特征、声誉的唯一性保护,它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畴。强调在特定的地理条件下,经过特殊的加工工艺,产品具有的独特品质和特征。这里所指的原产地既可以是一个国家,也可以是一个国家的某一个地区。例如:阳澄湖大闸蟹、西湖龙井、法国香槟酒。
地理标志保护常常意味着产品具有良好的品质和声誉,可使消费者产生依赖感。例如,瑞士手表在符合其原产地标志保护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标示瑞士制造,“Swiss made”,这一标牌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高品质的象征。

在瑞士拉沃考察当地葡萄园
世界贸易组织原产地规则对贸易和农业生产的影响
1.原产地及原产地规则的作用
一国可以利用作为货物经济国籍的原产地,有针对性地实施关税计征、最惠国待遇、贸易统计、反倾销、反补贴、普惠制以及优惠贸易安排。例如:通过原产地来确定某产品是否来自世贸组织成员,从而决定是否给予最惠国待遇;通过原产地来确定某产品是否来自于本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成员,从而决定是否执行优惠关税;通过原产地来确定某批货物是否适用针对特定国家的反倾销、报复性关税等贸易措施。
原产地规则就是判定货物原产地的各项标准,以及实施和管理这些规则的程序规定,判定原产地的标准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全原产标准。即完全利用同一个国家出产的原材料在同一个国家生产制造的产品,以该国为原产国。二是实质性改变标准。指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产品,以最后完成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为原产国(在实践中,各国会规定具体的产品归类改变、加工工序或增值百分比标准,以判定实质性加工)。
2.对贸易的影响
一是通过贸易统计数据影响贸易。不同的原产地标准产生不同的贸易统计口径,从而对反映双边贸易实际情况产生影响。
二是通过进口配额影响贸易。通过确定原产国,进口国可有针对性地实施配额管理,从而达到控制进口数量,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
三是通过贸易救济影响贸易。进口国通过有倾向性地制订原产地标准,有可能使某出口国的出口量统计数据激增,触发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手段,从而达到控制进口和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
四是通过政府釆购等政策影响贸易。许多国家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时鼓励使用本国货物,此时判定货物“国籍”的原产地规则在获取市场商机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五是通过保护民族品牌影响贸易。通过制定严格的原产地规则,可强化本国的特色优质产品在国际上的声誉。
六是通过优惠贸易安排影响贸易。在自贸区等优惠贸易安排中,双方需要通过原产地规则将第三国的商品区分出来,从而确定优惠关税的实施范围。自贸协定本身就是进一步开放市场的承诺,如果不制定严格的原产地规则,就有可能使第三方“搭便车”享受到优惠利益,进而对国内较为敏感脆弱的产业造成“雪上加霜”的冲击。因此在实践中,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制定通常要参照世界贸易组织原产地规则的内容、要求来制定,但往往比其要求的更为严格。
3.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从有利的方面看,依据国内农业发展特点制定的农产品原产地规则,可以有效地协调对外贸易政策与国内产业政策,体现不同产品的敏感差异。例如对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制定严格的原产地规则,可以有效地监测来自不同国家的实际进口,同时防止第三方转口冲击国内产业。这样可以争取达成有利于中国出口优势产品的相对宽松的原产地规则,对国内发展优势产业和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从不利的方面看,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细致而严密的原产地规则,并将其作为限制市场准入的一种隐蔽手段,实施产业保护。
所以中国要积累经验,解决判定标准不具体、操作性不强、技术规范简单的问题,防止出现一方面受到国外市场的限制、另一方面又面临保护国内产业的双重受困局面。
地理标志保护对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发展的影响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对于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和竞争力,扩大民族品牌的影响力,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具有推动作用。
1.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一是增强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具有地理标志的农产品可将本区域的地理、文化的资源优势转变为农产品的差异性,从而增强农产品在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标识地理标志的农产品代表着产地来源和传统文化,标志着品质和安全性,能够比同类非地理标志产品获得更高收益,为拓展国内外市场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促进农产品的规模化经营。农产品地理标志具有集体品牌的效应,它可以推动特定区域的优质农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提高标准化程度,实现农产品质量与国际接轨。
2.对农业发展的影响
一是增加农业效益。在大多数情况下,地理标志相关产品带来的经济效益表现为农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农产品价格的持续上升,从业者收入的持续增长以及地方财政收入的提高等。中国的章丘大葱、文昌鸡、库尔勒香梨、五常大米和法国的葡萄酒、奶酪、面包都是很好的例子。
二是提升农产品质量。使用地理标志的农产品,由于在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上必须达到一定要求,加之政府对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的有效监管,质量可以得到保证。
三是促进生态农业发展。具有地理标志的农产品的特殊品质和声誉是与地区自然条件息息相关的。因此,为了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特征,必须对本地农业生产环境和自然条件予以严格管理和保护。这样,不仅可以获得良好的生态环境,而且能促进当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实现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是保护农业传统文化。通过地理标志保护,可使独具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加工的传统工艺和文化得以保护和发展,并拓展其品牌的影响力。例如茶叶加工过程中的炒制、发酵、半发酵工艺,茶马古道的历史沿革与文化品位,各种酒类的传统制作工艺、社会功能和文学历史评价,都成为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产品质量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贸易保护主义
贸易保护主义在世界范围内有抬头的趋势。在此背景下,重新审视贸易保护主义的历史和内涵,关注其在当今形势下的发展趋势,思考其对中国的影响,对我们从容应对危机挑战有重要意义。
贸易保护主义和国际社会呼吁
经济学中的贸易保护主义主要指通过对贸易进行限制或管制,保护本国工商企业和工人的政策或学说。世界贸易组织倾向于将各类扭曲进出口贸易的措施称为贸易限制措施而不是贸易保护主义措施。
我理解,贸易保护主义是抑制国家之间贸易的经济政策体系,它通过一系列进出口限制措施,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免受国外冲击。与正当的贸易救济措施不同,贸易保护主义往往以牺牲贸易伙伴的利益为代价,具有歧视性,主要表现为滥用各种保护措施,扭曲正常的国际贸易。贸易保护主义虽然损害了其他成员的利益,但其利用的措施不一定违背国际贸易限制。许多措施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自身的入世承诺,一些措施利用贸易规则尚未明确的灰色地带,少数措施则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主要国家和地区在多边场合普遍表态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各国领导人同声呼吁抵制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在未来避免设置新的贸易和投资壁垒。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会议和世界经济论坛达沃斯年会上,多次发出了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强音。东盟首脑会议表示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并承诺不釆取新的贸易保护措施,支持推进多哈回合谈判。
第一,国际经济组织认为贸易限制措施并未消减。世贸组织的报告指出,因金融和经济危机而增加实施贸易限制和贸易扭曲措施的理由有限,随着全球经济形势进一步恶化,存在朝着贸易保护主义“严重滑落”的趋势。
第二,多边贸易体制仍具有重要作用。尽管世界贸易组织等现有国际机构在应对金融危机中显现出无力的一面,但是大多数成员仍然支持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认同它是各国协调一致、共同应对金融危机的有效工具,在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促进经济恢复增长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贸易自由化的方向和国际分工体系的改革不会逆转,将会在曲折中前行。

在FAO出席中国-FAO南南合作项目第六届年度磋商会议
第三,中国言行一致地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在应对金融危机过程中,中国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各国经贸合作,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共克时艰。在已实施的经济刺激计划中,中国平等对待国内外产品,为外国企业提供了大量商机。中国还组织了多个投资贸易促进团赴欧美,以实际行动表明中国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鲜明立场。特别是自2018以来,中国政府每年举办“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一步开放中国市场,体现了开放发展的新理念,着眼于推进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和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促进全球贸易健康发展和增长的决心和贡献。
对中国的影响
在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之后,世界经济出现企稳迹象,但前景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仍然层出不穷,对中国的影响日益加深。
1.贸易保护主义不利于世界经济的复苏
贸易保护主义在金融危机的阴影下重新抬头。
第一,不合规则的贸易保护主义直接冲击全球贸易,致使世界性的贸易摩擦增多、贸易争端加剧,以世界贸易组织为组织和法律基础的多边贸易自由化再度受阻。
第二,已经形成的全球分工体系、生产体系和销售体系链条面临断裂,参与到经济全球化中的国家很难独善其身。
第三,发展中国家因在国际地位、调控手段和财政资源等方面都相对弱势,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环境中更容易受到伤害。
总体看,贸易保护主义会扰乱国际贸易秩序,延缓世界经济复苏,不利于各国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2.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有负面影响
我国经济的外贸依存度很高。这种高度依赖外需的发展模式意味着输入性风险极大,外部经济波动的传导性极强。
贸易保护主义的出现和扩散,特别是以美欧为首的发达国家有将其制度化、长期化的政策取向,将进一步加剧我国外需萎缩的困难局面,甚至使我国失去一部分出口市场,使一些外向型企业的运营能力和吸纳就业能力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国保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发展势头。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总量大,发展速度快。中国国际地位的迅速提高和国际市场的不断拓展,引起了一些利益相关方的高度关注。各种形式的“中国威胁论”层出不穷,贸易保护主义的矛头也常常指向中国。
为了更好地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中国作出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历史性抉择,并在广泛的领域做作出了高度开放的承诺。在享受贸易自由化成果的同时,我国也放弃了很多权利,与发达国家甚至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相比,我们能够合法合规使用的贸易保护手段有限,在政策实施方面更容易受到挑战。
3.农业作为弱质产业更容易受到伤害
一是我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决定了农业承受外部冲击的能力有限。我国最大的国情是人多地少,农业资源紧缺。这是我国农业发展最主要的制约因素。与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生产规模小,是生计型产业。这些现实情况决定了我国农业在与大规模、高补贴的国外农业竞争时处于弱势地位,承受外部冲击的基础薄弱。
二是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强的现实意味着农业抵御贸易保护主义的能力不足。虽然中国农产品竞争力在经过农村改革40多年的发展后有所提高,但整体的国际竞争力不强,具有出口优势的产品品种不多,贸易规模不大。农产品生产加工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水平不高,相关的行业组织和公共服务机构尚不健全,恶性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更为突出的是,相当一部分产品的竞争力来自于低人工成本,还处于国际分工链条的底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其优势难以持续。
三是高度开放的农产品市场和有限的支持保护空间约束了中国主动应对的能力。与发达国家能够合法使用各种贸易保护手段不同,中国对农业支持保护的空间有限。
启示和应对
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既有对国际贸易规则允许措施的滥用,也有绕开规则或者直接利用规则没有覆盖的灰色地带的行为。许多国家之所以能够如此,正是由于高度熟悉规则,充分运用规则,主导制定规则。相对而言,中国这方面的能力和手段还需要进一步补强。
面对愈演愈烈的贸易保护,中国应主动应对,有所作为。既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恪守所作出的郑重承诺,又要增强主动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能力,同时,也要合理运用规则,争取支持和保护的空间。
在应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同时,借鉴发达国家主动对弱势产业实施保护的经验,继续加强对我国农业的合理保护,练好内功,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投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和强化农业基础地位,是中国政府应当长期坚持的政策取向。
主要动植物疫情的危害与防控
目前,世界各国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都高度关注主要动植物疫情危害的研究与防控。因为动植物疫情不仅仅影响农业收成和农产品质量,还直接影响到农业效益和农民增收;不仅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还会影响农产品贸易和各国人员进出境与合作交流。所以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加大立法和投入的力度,建立各种机构和队伍,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研究,提高对主要动植物疫情防控的水平,运用一切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动植物疫情对本国和世界各国的危害。
我认为,动植物疫情的发生与危害是不分国界、不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比如家禽业的头号杀手——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最不发达国家发生,在最发达国家也发生。区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没有能力防控,而发达国家有能力防控。发达国家应清醒地认识到,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防控能力,减少损失的同时,实际上也在帮助他们自己,也是自己在受益。发达国家不应该倚仗科技优势和经济实力,影响和操纵国际组织去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所谓“国际标准”;更不应该对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迫使他们开放市场,为了一己之利,输出有潜在风险的禽肉、牛肉、猪肉等产品。如果这样做了,无疑是给输入国家带去风险,给发展中国家民族产业造成负面冲击。
发达国家在口头上坚持国际组织的疫情判断与防控标准,但在国内又制定另外一套标准并且立法,主要目的是阻止其他国家的产品进口。这种双重标准的实质是利用动植物疫情进行贸易保护,严重地干扰甚至破坏了贸易的公平。
主要植物疫情的危害与防控
1.中国农业植物疫情现状
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可随植物或植物产品传播,对农业生产具有重要经济影响或较大的潜在威胁,必须依法实施检疫,以防止其扩散蔓延的有害生物。农业植物疫情,是指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分布情况。
农业农村部在组织全国普查和专项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并根据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分布变化情况,及时对检疫名单进行调整。同时各省(区、市)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补充检疫名单。
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名单包括多种有害生物,如:昆虫——美国白蛾、马铃薯甲虫、红火蚁,线虫——香蕉穿孔线虫;细菌——柑橘黄龙病菌;真菌——大豆疫霉病菌;病毒——烟草环斑病毒;杂草——毒麦、假高粱等。
新发现的植物有害生物增多。传入中国的外来植物有害生物20世纪70年代仅1种、80年代为2种、90年代为7种,进入新世纪,新发现的外来植物有害生物猛增到近200种。有害生物种类,除了上述所提及的,还有苜蓿黄萎病、瓜类果斑病、梨枯梢病等,国家已将其定为全国检疫性有害生物。
局部发生的疫情有扩散之势。交通条件不断改善,农产品流通数量不断增多,疫情局部控制难度增大,一些疫情呈蔓延趋势,如:稻水象甲、大豆疫病等。
一些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危害加重。柑橘黄龙病菌、柑橘溃疡病、香蕉枯萎病、红火蚁、黄瓜绿斑驳病毒等,每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30多亿元。
2.疫情防控措施
面对日益复杂的植物检疫形势和日趋繁重的植物检疫任务,我们应加强以下防控措施:制定和完善植物检疫配套规章制度;建立和强化植物检疫机构和队伍;规范和加强植物检疫管理;加强植物疫情防控;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3.近年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
一是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的制定。2004年发布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作为《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秘书处制定的关于植物检疫领域的协调标准,是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全球植物检疫政策和技术援助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的目的,是促使各国植物检疫措施协调一致,以期促进贸易并避免使用诸如贸易壁垒等不合理的措施,它在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二是国际植保公约的履约。2005年10月20日,中国正式加入《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成为第141个缔约方。现行的《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是目前国际植物保护领域影响最大、范围最广的国际合作公约。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国农业和贸易的联系会更加紧密,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跨国传播蔓延和危害,已经成了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各缔约方要求加强履约审查的呼声日渐高涨。
三是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跨国界传播。由于人员交流频繁,运输方便,贸易量增加,跨国界、跨区域传播问题更加突出,已成为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在信息交流、适生性分析、原产地发生的危害规律、检疫和除害处理方面的合作十分必要。
四是气候变化问题。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植被的分布,也影响有害生物的分布。一些原来的自然屏障因为植被的变化,为有害生物传播提供了桥梁;一些天敌的消失,使过去气温不适合有害生物发生的区域,变得非常适合发生。自然条件和气候的变化,将给植物检疫带来新的挑战,也是全球面临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世界各国协同合作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分析,有利于做好防控应对工作。
主要动物疫情的危害与防控
1.动物疫病的分类
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动物疫病分为三类:
一类疫病,是指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对人、动物构成特别严重危害,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等措施的,目前有11种。
二类疫病,是指狂犬病、布鲁氏菌病、草鱼出血病等对人、动物构成严重危害,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采取严格预防、控制等措施的,目前有37种。
三类疫病,是指大肠杆菌病、禽结核病、鳖腮腺炎病等常见多发,对人、动物构成危害,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及时预防、控制的,目前有126种。
农业农村部2022年第573号公告的《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共计疫病174种。以上动物疫病的发生与防控对养殖业生产、人体健康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都将产生重要影响,必须高度重视,抓好疫病防控工作。
2.防控工作基本情况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由疫情发生后的被动应急处置向完善预案和主动防控转变;由阶段性工作安排和要求向日常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由一般性业务指导向政策支持、科技支撑转变。
中国政府先后制定了免疫补助政策、扑杀补偿政策、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村级防疫员补助和扶持家禽业发展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地提高了防控的综合效果,在调动广大养殖户防疫积极性、维护养殖户利益、减少疫情损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
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国际社会对人畜共患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性问题越来越关注。从国外疫病流行趋势看,全球疫情进一步加重,对中国构成极大威胁。周边国家禽流感、口蹄疫等疫情持续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已传入中国,且病例不断增加。蓝舌病、非洲猪瘟、裂谷热等多种烈性动物疫病和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持续发生、扩散和蔓延,造成严重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影响,直接威胁公共卫生安全。
动物疫情的通报、防控和动物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活动,各种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与实施,都成为多边、双边合作与谈判的重点内容。在各项有关国际活动中,以欧美为首的发达国家为了自身的利益,搞双重标准,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对国际组织施加压力,促使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这些非常规做法,理应引起国人的高度重视,尽力防范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防止这些行径对中国动物疫情扑灭与防控工作雪上加霜。同时,还应从国情出发,坚持自己的工作特色,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防控经验和工作模式,为本国产业结构优化、养殖业健康发展创造可持续的环境条件。
农业主要自然灾害的影响
农业发展具有自身特点和规律,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相互交织的过程。经济再生产就是要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产品商品率和农业效益,通过物质积累和扩大再生产,进一步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自然再生产说明了农业的生产对象、劳动对象是有生命活力的生物体。它们有自己的繁衍遗传规律,有不同的生活、生长周期。这些特征受气候、温度、湿度、降水、气流、季节等自然环境因素的影响巨大。自然因素不仅影响生物体的生长遗传性状,更能影响农业当季甚至连续几年的生产和收成。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对自然现象有了更多的认识,逐渐地可以利用某些自然因素发展农业生产,或者利用某些方法和条件去回避和减少自然对农业生产的负面影响。但是,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目前还不能完全避免和消除大自然特别是自然灾害对农业的破坏和打击。
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和研究如何处理好农业的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互相交织的关系,如何在农业发展过程中减少自然风险,把市场和自然给农业带来的双重风险降到最低。其中非常重要的任务,就是对农业主要自然灾害影响的研究与防控。
自然灾害不仅影响到农业生产发展,而且还影响到人类的安危、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影响到各国政府的公信力与政治的稳定。因此,世界各国高度关注农业主要自然灾害问题,并积极携手共同应对挑战。防控和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的负面影响始终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农业主要气象灾害
干旱。缺水能造成土壤有效水分耗减,使农作物体内水分循环和水分平衡遭到破坏,抑止甚至使其凋萎或枯死。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发育缺水还对家畜和水生动植物的生长发育造成危害甚至死亡。所以干旱对畜牧业和水产业也是一种严重的危害。
洪涝。分为洪水灾、涝灾和湿(渍)害。由于大雨、暴雨或人为因素引起山洪暴发、河水泛滥,耕地、农作物、家畜禽、水生动植物、房屋等被冲毁的灾害为洪水灾。涝灾是指由于雨水过多或过于集中使农田积水成灾,畜禽舍积水和渔业池塘被冲刷浸泡。湿(渍)害是指由于连阴雨时间过长,雨水过多或洪涝过后排水不良,植物的土壤水分长期处于饱和状态,作物根系因缺氧而导致死亡或减产的灾害。
台风。指热带洋面上发生,近中心最大持续风速达到12级以上,即每秒32.6米以上的热带气旋。每年登陆中国的台风平均7个,时间在6月至10月,对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业造成巨大危害。同时受害的还有基础设施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因此说台风的危害性极大。
低温冻害。指农业动植物生长期内,由于大范围的强冷空气活动,造成温度偏低,热量不足,影响农作物、家畜禽、水生动植物的生长发育速度(延迟性冻害),或影响结实、灌浆成熟和动物增重积累(障碍性冻害),使农业减产,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灾害。
干热风。气温在30°C以上,相对湿度在30%以下,风速每秒3米以上即为干热风,是影响我国小麦生产的一种主要气象灾害。发生干热风的时间在5月至7月份。
渔产业自然灾害。根据渔业生产的特点,其主要自然灾害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类是气象性灾害,主要有热带气旋、温带气旋、龙卷风、寒潮和海雾。另一类是海洋性灾害,主要有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
在农业生产实践中,人们应该有针对性地研究、探索自然灾害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在科学利用大自然的过程中,趋利避害,不断降低自然灾害的负面影响。
农业自然灾害的主要影响
产量损失。比如中国每年农作物受灾面积7亿多亩,约占总播种面积的1/3,成灾率50%左右,损失粮食1000亿斤左右,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多亿元。
成本增加。在抗灾救灾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投入农业生产资料或发生相关费用,必然增加生产成本。
设施破坏。受灾过程中,农田、渠道、机耕道、水坝、堰塘、温室、桥梁、涵洞、渔船、渔港等都可能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甚至完全损毁。
影响布局。影响到种植和养殖计划与产业的优势布局,使有关部门不得不调整生产结构,对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关于农业自然灾害发生特点的思考
灾害发生频率增加。比如近年来,台风异常发生和局部地区突发性强降水、暴风雪等引发的突发性灾害明显增多。
灾害发生时段异常。比如台风登陆时间提前(早两个月),早霜比常年提前10天至15天。干旱在一年中连续在一个地区出现3次,低强阴雨出现持续时间长,降水量超出常年的现象。
灾害发生区域异常。典型的例子就是2006年川渝百年一遇的特大夏伏旱,以前没有过,这一次不仅持续时间长,灾情严重,损失较大,而且在重庆部分地区干旱成灾甚至超过100天。
灾害影响加重。比如粮食生产:2004年因灾害损失610亿斤,2005年损失690亿斤,2006年损失894亿斤,2007年达1079亿斤。
动植物疫情、病虫害加剧。比如:随着冬季气温升高,病毒和菌源越冬基数增加。台风和洪涝为动物疫病及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提供了条件,加速了传播蔓延。
农业防灾减灾存在的问题与灾害的防控措施
农业防灾减灾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应急预案不完善,救灾支持能力有限,农业防灾抗灾能力薄弱等。
人类在生存发展的过程中,从大自然获取繁衍生息的营养和物质。大自然给予人类恩泽。热爱大自然,保护大自然,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这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由于对大自然的认识和研究还有局限性,人类还不能完全消除大自然对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人类应该对大自然怀着敬畏之心,按客观规律办事,科学地利用大自然,而不轻言改造大自然,更不能随意破坏大自然。
农业防灾减灾工作也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工作,世界各国应通力协作,共享信息、共同筹措资源和分享农业防灾减灾的科研成果,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灾害对农业生产和农业发展的负面影响。
知识产权与植物新品种保护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相对于有形的物质财富而言的,是通过法律授予劳动者对其脑力劳动成果所特有的一种所有权。主要包括专利、商标、版权、新品种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等。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范围越来越广。在许多发达国家的社会财富中,知识财富已超过有形财富,成为社会经济运行的核心要素。同时,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贸易也正在取代货物贸易而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形式。因此,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变得空前重要。
总体而言,现有知识产权制度主要反映的是发达国家利益。发达国家为了维护其在国际竞争中的技术优势,非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除了在国内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通过政府政策、企业管理和个人意识共同组成知识产权防护网保护产业和国家利益外,还通过政治、外交、经济手段推动知识产权制度的国际化。知识产权的保护也随之呈现出保护客体不断扩大,保护力度不断强化,保护机制不断变革和发展的趋势。
把仅适合发达国家乃至个别发达国家的制度强加给全世界是发达国家的一贯做法。按照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结果是发展中国家无偿提供宝贵的生物基因资源和传统知识,发达国家获得技术成果后将其转化为知识产权,从而获得丰厚的利润回报(实际上也是一种掠夺)。
为了改变这种不公平的利益分配格局,发展中国家的抗争在不断升级。经过发展中国家的不懈努力,1992年签订的《生物多样性公约》,首先确立了向发展中国家分配利益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经过长期谈判,联合国粮农组织于2001年签订了《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使这种利益分享机制进一步细化,成为一种包括信息交换、技术获取与转让能力建设及商业利益分享在内的综合利益分享机制。
但是,《生物多样性公约》与《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仅仅确立了利益分享的大原则,并没有提供有效的利益分享制度设计,也没有充分反映传统资源保有者的切身利益。
发展中成员要充分利用在国际组织和公约机制中的权利,特别是重大利益讨论话语权和重要制度、规则的制定权。为了创造一个公平、健康的国际发展环境,发展中成员不能远离国际组织和机制,也不能被动地、被迫无奈地接受发达成员和富人俱乐部所制定的规则,更不能接受带有歧视性的制度和规定,而是要认真地研究并熟悉这些规则。不仅要适应规则,还要去修正和修改规则,为广大发展中成员争取发展的机会,解决南北存在的巨大差异。

在米兰世博会期间出席国际农业论坛并致辞
目前在优良动植物品种的选育和应用、农产品加工技术和投资、转基因农产品生物技术的研发和商品化生产等方面,我们都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措施来维护民族产业的发展,把握民族产业发展的主导权,维护国家利益,坚持科学发展观,争取发展机遇,促进社会、经济、农业现代化可持续而健康的发展。
植物新品种保护
植物新品种权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型。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权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的排他的独占权。品种权人具有生产、销售和使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专有权利。
植物新品种是推动农业发展最活跃的生产要素之一。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发达国家为了保护育种者的利益,促进育种创新,逐步建立了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于1961年在巴黎通过并于1968年正式生效。这个公约自生效以来,经过1972年、1987年和1991年三次修改。自该公约生效到上世纪90年代中叶,加盟成员主要是发达国家,而发展中国家极少加入。近年来,受多种国际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难以回避的选择。
1997年3月20日,中国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自1999年正式受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以来,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迅速。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促进农林业育种创新,提升种业和农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制度功效日益凸显。
截至2009年5月,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已达到67个,中国于1999年加入该公约1978年文本,成为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第39个成员。
农产品与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农产品与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通过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设立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监管机构和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大量的监督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等工作,提升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以保护城乡居民的消费安全。
国外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国外主要发达国家的监管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单独部门负责模式、多部门共同负责模式和综合型模式。
以农业部门为主的单部门负责模式。这种模式以加拿大为代表。加拿大农业部下设的食品检验局,统一负责全国食品安全、动物健康和植物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多部门共同负责模式。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美国农业部、食药局、环保署以及商务部、财政部、联邦贸易委员会等部门各自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分职能。
综合型模式。这种模式以欧盟、日本为代表。在多部门体制的基础上,专门成立独立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以实现各食物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
国际社会对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关注的热点问题
1.药残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问题
农药与兽药残留。各国纷纷修订残留标准,最典型的是 日本颁布的肯定列表制度,一次就制定了5万多项规程,没有包括在内的都执行0.01ppm的残留限制标准。趋势是更加严格。
莱克多巴胺。它是盐酸克伦特罗(一种瘦肉精)的替代物。目前有包括美国、加拿大在内的20多个国家允许其用于食用性动物,但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禁止使用和进口含有此药的肉制品。两类国家争议很大,在2009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大会上激烈争论,目前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二恶英。它是一种无色无味、毒性严重的脂溶性物质。1997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将其确定为一级致癌物。二恶英很可能是通过非法饲料添加剂进入生猪体内的。比利时、爱尔兰猪肉都曾遭到二恶英污染,当时其二恶英含量高于欧盟标准80-200倍。
2.微生物污染问题
沙门氏菌。是最常见的食品污染源。中毒后主要症状为腹泻,腹部绞痛和发热。本世纪初在北美国家发生的花生酱受沙门氏菌污染事件,导致其采取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食品召回行动,共召回3200多种产品,将近700人患病,企业损失10亿多美元。2009年初以来,又有产自北美国家的多家公司的开心果、奶粉等产品陆续被发现受到沙门氏菌污染,多家公司下令召回相关产品。
大肠杆菌。O157:H7型大肠杆菌具有潜在致命性。人感染这种大肠杆菌后会出现血性腹泻和脱水症状,严重情况下会引发肾脏衰竭,对于老人、儿童和免疫力弱的人群尤为危险。
2009年,在北美国家召回大约近四万磅牛肉馅产品,因其可能受到大肠杆菌O157:H7的污染,又召回了上百吨遭感染牛肉。并据报道,在北美国家还有近百人次怀疑因食用雀巢公司冷冻曲奇饼后感染大肠杆菌。
李斯特菌。广泛存在于肉、蛋、禽、海产品、乳制品以及蔬菜中。李斯特菌中毒可引起血液和脑组织感染。
3.重大动物疫病问题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都会严重影响、威胁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进而影响公众健康。
疯牛病是牛海绵状脑病的俗称,它是一种慢性、传染性、致死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以大脑灰质出现海绵状病变为主要特征。患者肢体不听指挥,常因器官衰竭而死亡。是可怕的人畜共患病,传染途径及机理仍不清楚。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是由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病毒所致的一种病毒性传染病,是规模化猪场的主要疫病之一。
4.食品安全问题

2008年5月9日会见莱索托农业与粮食安全大臣
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并相应建立机制、制定法律和采取措施以加强管理,提升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确保相关产业安全和消费安全。
2008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世界各国相继采取措施保护本国农产品和食品产业,通过强化各种技术壁垒,对进口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安全要求更严格、更苛刻,对农兽药残留及有毒有害物质、动物疫病、微生物污染等问题更为关注。可以预见,今后农产品和食品贸易的摩擦将会不断加剧。
【结束语】
根据我在农业领域长期工作的实践经历以及多年农业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所积累的心得体会,我从九个方面的国际社会关注的农业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了长期跟踪与比较研究。我深切地体会到,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背景下,在我国全面参与世界粮农体系治理工作的过程中,以及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全球农业热点问题研究,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和解决。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不断地加大工作的力度,加强全球农业热点问题的理论研究,工作部署,持续地增加投入,强化在农业领域里防灾减灾的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明确各级领导负责制和岗位工作责任制,加大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
来源:中国农村网
责任编辑:朱梓荥 郭平稳
相关新闻
上一页
下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